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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博论坛|专题9 网络时代的刑法解释

SIAL 法大网络与智能法研究会 2023-01-13

赛博论坛|专题9

网络时代的刑法解释

一、网络犯罪的刑法解释空间向度研究



刘艳红 东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

       社会空间能够形塑法律事实和法律概念。网络空间的社会性使网络犯罪的事实和概念得以出现和生成。网络犯罪具有计算机作为犯罪对象、计算机作为犯罪主体和计算机作为犯罪工具三种类型。网络犯罪是对传统线下犯罪的进化:由于网络空间中的虚拟性、平台性、智能性、复制性,刑法的空间效力面临虚置危险,犯罪的行为主体转向网络平台,犯罪的行为构造发生松动重组,刑罚的裁量基准愈加重叠多样。对此,刑法应当兼顾立法技术和解释能力。在解释论上,一要认知网络本质,二要重视案件事实。隐喻既是事实分析方法,也是法律解释思想:通过将陌生的线上事物转化为熟悉的线下事物,使案件事实向法律规范靠近;通过释放法律关于线上事物的隐喻含义,将法律规范向案件事实拉近。

关键词:刑法解释;网络空间;传统线下犯罪;网络犯罪;隐喻思想

中国法学. 2019,(06)北大核心CSSCI


二、网络时代刑法客观解释

新塑造:“主观的客观解释论”



刘艳红 东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

       当下我国刑法应对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采取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探究社会秩序的客观精神"以谋求对"社会现实的客观评价",在所有刑法解释方法中,刑法客观解释轻易获得了优位权。然而,法律的形式主义与概念主义传统固然有其缺陷不能否定,以扩张为导向的刑法客观解释导致"客观解释等同于扩张解释",形成了网络时代刑法网络治理的入罪化,并造成法律公权力对技术性网络空间自由的伤害,对网络时代公民自由权利的忽视。针对网络空间层出不穷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应警惕客观解释论的过度使用;结合主观解释论的法治基因优势,宜以"主观的客观解释论"重新塑造网络时代刑法的客观解释论,即在网络犯罪的解释适用中,以客观解释为基础,同时其解释不能超出"刑法条文的语言原意"之范围,以主观解释作为客观解释之限定。 

关键词:网络;客观解释;主观解释;扩张解释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35(03)北大核心CSSCI

附链接:《网络时代刑法客观解释新塑造:“主观的客观解释论”》


三、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

理论置评与体系进阶



高铭暄 孙道萃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

摘要:

       网络时代刑法解释面临全新挑战。两高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提供了分析司法逻辑及其主要问题的切入点。当前,必须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置三大主要问题。首先,刑法规范供给不足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尤为凸显,"入罪"的解释结论成为司法中的"多数",应通过立法完善等方式夯实合法性并提升合理性。其次,鉴于刑法知识结构的代际落差,对传统、计算机或纯正网络等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扩张解释成为必然选择,虽然激活了传统规范的网络化适用潜质并扩充了网络刑法规范的司法张力,但与类推解释的纠葛等问题有待澄清与消解。再次,为了便于对新型网络犯罪进行定罪处罚,司法功利主义有所"现身",对其利弊问题,应从刑法知识转型的角度推进专属刑法解释体系的规范化构造与发达。 

关键词:网络犯罪;刑法解释;实践逻辑;三大困题;体系进阶

法治研究. 2021,(01)CSSCI

附链接:《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理论置评与体系进阶》


四、网络“空间化”的时代演变与刑法对策



于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研究中心 

摘要:

       伴随着网络的快速普及与深度社会化,以及传统社会关系在网络中的转移和再造,网络的空间属性日益明显,以网络为犯罪空间的犯罪类型成为今后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因此迫切需要刑法予以专门性的回应。回顾网络不同发展阶段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传统刑法规则对于网络的空间性存在着一个逐步深化的认识过程,并以此作为自身评价逻辑的一贯立场。在三网融合的时代,网络的秩序性价值凸显,更需要传统刑法对于网络的空间化予以专门的回应。

关键词:网络犯罪;网络空间;司法解释;立法完善;刑事政策

法学评论. 2015,33(02)北大核心CSSCI


五、网络犯罪的发展轨迹

与刑法分则的转型路径



于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要:

       网络犯罪的发展轨迹可分为3个阶段,相对于网络犯罪的代际演变,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较为滞后。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体系在信息时代要适用于网络空间,需要特别关注多发犯罪条文表述中的"关键词"并结合网络在网络犯罪中的地位演变这一时代背景作扩大解释。从整体上讲,解释关键词的重点要从关注"技术性"关键词向关注"规范性"关键词转变。未来的解释需要充分利用3种解释机制,同时要敢于拓展解释的领域和视野,通过扩大解释我国刑法分则章节名称中的"关键词"、罪名体系中的"通用词"等非条文性关键词的含义,充分增强我国刑法在信息时代的生命力和适用的可能性。 

关键词:网络犯罪;发展轨迹;刑法分则;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单行刑法

法商研究. 2014,31(04)北大核心CSSCI

附链接:《网络犯罪的发展轨迹与刑法分则的转型路径》


六、“双层社会”中传统刑法

适用空间——以“两高”《网

诽谤解释》的发布为背景



于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

       以寻衅滋事罪来严厉制裁日趋蔓延的网络造谣行为,究竞是这一传统口袋罪的"袋口"向网络空间的再次张开或扩大,还是传统法律规则向网络空间中的合理延伸,这是一个严肃的刑法基础问题。"双层社会"的日渐成形,导致传统刑法罪名体系向网络空间的延伸适用成为一个司法和理论难以回避的话题,通过解释罪状的核心"关键词",发布"常见多发"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建立网络犯罪全新的立案标准体系,是最为直接的问题解决路径。 

关键词:双层社会;寻衅滋事;网络谣言;解释

法学. 2013,(10)北大核心CSSCI


七、网络、网络犯罪的演变

与司法解释的关注方向



于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适用. 2013,(11)北大核心CSSCI


八、网络犯罪司法解释

现状考察与未来路径



于冲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研究中心 

摘要:

       伴随网络犯罪的逐渐高发与犯罪异化,重视对于现有罪名体系的司法解释.将既有罪名体系延伸适用于网络空间,逐渐成为应对网络犯罪的重要路径之一。既往的司法解释围绕网络犯罪的"定性"与"定量"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性解释,但仍然普遍存在重视"定量"标准构建.忽视"定性"要件解释的偏科性问题。未来的司法解释需充分关注信息技术与法律、信息技术与犯罪结合的规律,在继续构建网络犯罪"定量"标准体系的同时,应重视常见多发罪名条文中的"关键词"解释。通过颁行一系列常见多发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不断增强刑法制裁评价网络犯罪的可操作性和生命力。

关键词:网络犯罪;司法解释;定量标准;体系构建

刑法论丛. 2015,42(02)

附链接:《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的现状考察与未来路径》


九、“双层社会”背景下的

“场域”变迁与刑法应对



郭旨龙 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如微博、微信再造了一个生活和工作平台,传统刑法条文中的"场所(场、场合)、地域"等"场域"也延伸至网络空间。在"双层社会"刑法条文中"场域"面临着如何认定的问题。对此,理论上应当承认其延伸适用于网络中的"场域"的可能性,实践中要探索认定的一般标准,进行具体的说理。注意网络空间中的"场域"仍要坚持与行为的时间同一性,但对空间同一性的要求则大为降低。

关键词:双层社会;网络空间;场域延伸;解释跟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32(04)北大核心


十、网络犯罪刑法解释限度研究



李谦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

摘要:

       网络犯罪刑法解释限度是一个极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话题。网络犯罪刑法解释限度正受到学界的关注,无论是反思网络刑法规范的解释限度,还是重塑网络犯罪刑法解释限度的基本构造,都是网络刑法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研究网络犯罪刑法解释限度,有三组关系值得审视:一是网络犯罪类型与刑法解释限度类型;二是网络犯罪刑法解释目的考量与约束机制;三是网络犯罪案件事实(涉及网络技术)与网络刑法规范。本文按照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思考轨迹,审视这三组关系,并就研究内容作以下概括:

       除导论与结论外,本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网络犯罪刑法解释扩张化趋势及其问题。网络犯罪刑法解释扩张化趋势具体表现在:对于刑法相关概念、前置行政违法条件、刑法兜底条款的过度扩张解释。网络犯罪刑法解释扩张化趋势的问题:一是未优先考察其他部门法规制效果;二是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挑战;三是导致网络犯罪个罪保护法益出现困境,包括法益抽象化与非定型化,以及个人法益与集体法益的紧张关系。

       第二章网络犯罪刑法解释区别限度说之提出。提出网络犯罪刑法解释区别限度说,包括最大限缩型解释限度、一般限缩型解释限度、有限扩张型解释限度。提出网络犯罪刑法解释区别限度说,主要是基于网络犯罪类型的现实因素。网络犯罪刑法解释区别限度说之定位是,针对过度扩张解释引发的问题,兼具刑法解释限度共性因素与网络犯罪个性特征。

       第三章网络犯罪刑法解释区别限度说之证成。刑事政策层面,从宽刑事政策对应最大限缩型解释限度,适度从宽刑事政策对应一般限缩型解释限度,适度从严刑事政策对应有限扩张型解释限度。理念根基层面,一方面,涉及谦抑理念与预防理念的关系,谦抑理念是网络犯罪刑法解释的基础理念,预防理念是网络犯罪刑法解释的补充理念。另一方面,又涉及刑法合目的性与刑法安定性的关系,刑法目的性限缩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刑法安定性的约束机制不应被忽视。审慎的功能主义学说层面,既包含目的性考量,又包含合宪性与刑法教义学的双重边界控制。

       第四章网络犯罪刑法解释区别限度说的教义学路径。在宏观层面,结合刑法的明确性的不同程度,将其适用于最大限缩型解释限度、一般限缩型解释限度、有限扩张型解释限度。在中观层面,就网络犯罪个罪涉及的集体法益而言,其保护法益宜以具体性、人本性、从属性为标准。就通过网络犯罪个罪保护法益指导刑法个罪解释而言,以数据法益类型划分为例:对于个罪保护的本体型数据安全,数据安全三要素(CIA Triad)可以指导刑法个罪解释;对于个罪保护的数据权利,个人数据决定权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限缩解释具有重要价值;对于个罪保护的功能型数据安全,构成犯罪前提是同时存在“关联至人的基本权利”与“产生集体性重大风险或现实紧迫危险”;对于个罪保护的附着于数据上的多元法益,宜以刑法与前置法衔接和利益衡量为基础进行刑法解释。在微观层面,传统解释方法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限缩解释、合宪性解释。

       第五章新型网络犯罪与“网络技术一规范类型”解释模式。针对高度依赖特定网络技术的新型网络犯罪,提倡“网络技术一规范类型”解释模式。该解释模式在司法层面进行双向互动,实现网络技术普遍化向司法层面个罪定型化的转向。在网络现实主义的治理模式下,“网络技术一规范类型”解释模式的考量因素包括:对于法律规范,刑法不得抢先于前置法的有效规制;对于网络准则,刑法不是保护网络准则的专门工具;对于市场机制,刑法不应过度干预市场机制范畴;对于技术手段,刑法不应僭越代码规制有效性。以利用爬虫技术实施数据爬取犯罪为例,考察访问权限的代码化控制措施与爬取“数据”公开程度及其内容属性。从网络技术实施原理、反爬虫措施保护效果、爬取的数据性质、经济损失种类等角度,完善首例侵入计算机系统数据爬取案的刑法解释限度。

关键词:网络犯罪;刑法解释扩张化;刑法解释区别限度说;教义学路径;解释模式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论文

指导教师:姜涛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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